纳税评估的对象范文

栏目:美文分享作者:溪枫文库来源:溪枫文库发布:2024-05-08浏览:9

纳税评估的对象

纳税评估的对象篇1

为强化税源管理,完善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税源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纳税评估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协调,明确部门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纳税评估是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降低税收风险,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国税机关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国税机关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总局下发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把纳税评估作为强化税源管理的中心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大评估力度,按照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要求,建立税源管理的新机制。各级国税机关领导干部要分别确定1-2个基层单位作为工作联系点,每月选择1-2户重点企业带头开展纳税评估,以了解税源管理的实际情况,推动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主管国税机关要按月下达纳税评估任务,对每个税收管理员每月至少安排3户以上的评估任务。

(二)明确部门职责。纳税评估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部门多。各个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协作配合,采取措施,统一行动,实施纳税评估一体化管理,并设立专人负责纳税评估的管理工作,包括业务指导、管理协调和考核监督等。

各级国税机关的征管部门负责纳税评估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指导、考核工作,综合纳税评估办法和纳税评估工作业务规程的制定,纳税评估规章制度的建立,纳税评估任务的下达,纳税评估问题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总结,有针对性制定强化税源管理的措施。

各级国税机关的计统部门负责开展宏观税收经济分析,定期公布宏观税负、产业税负、税种税负、行业税负及预警值,及时转发上级国税机关重点税源增值税、消费税分行业税负及预警值,为筛选纳税评估对象和加强管理提供依据;数据处理部门负责开展数据分析,数据的加工、处理和统一。

各级国税机关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各税种、出口退税管理部门以及县级税务机关的综合业务部门)负责制定分税种、分行业的纳税评估实施办法,研究低税负地区和税负异常行业数据提取业务需求,供数据处理部门进行处理加工,测算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预警值,筛选提供分税种的纳税评估对象,为基层国税机关开展纳税评估提供业务指导和政策咨询。

市、县(区)国税机关负责本单位所管辖纳税人的纳税评估工作。基层主管国税机关的征管部门根据上级下发的评估名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筛选的评估对象,下达评估任务,由税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三)建立协调机制。各级国税机关必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各部门共同做好纳税评估工作,形成合力。计统部门定期开展宏观税收分析,提供宏观税负、产业税负、税种税负、行业“两税”税负及预警值;数据处理部门定期向征管部门提供数据分析报告;征管部门根据领导的要求,将税收分析报告分解、提供给专业管理部门;专业管理部门结合分析报告,按照税种评估内容,参照预警值,找出异常指标,筛选纳税评估对象提供给征管部门;征管部门综合各专业管理部门提供的纳税评估对象,结合征管数据的分析应用,监控评估对象动态变化情况,提出纳税评估意见(包括评估对象、评估时限、评估要求等)下达给下级国税机关;各级国税机关根据上级下达的纳税评估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评估计划,由税源管理部门具体实施评估。税源管理部门在评估中发现有重大违法嫌疑的,要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发现有重大管理问题的,要及时反馈给征管部门;发现税收政策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法规部门研究;发现或反映税务人员违规违纪问题和执法过错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及时介入调查核实处理。

二、注重税收分析,建立税负预警指标

(一)加强税收分析。税收分析是税收管理机制的起点和首要环节,是反映税源管理和征收管理状况,找准税收风险高发区域和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减少纳税评估盲目性的重要手段,对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减少国家税收流失起着重要的作用。各级国税机关都要重视税收分析工作,拓宽数据来源渠道,完善数据分析方法,将税收分析的主要目标切实转移到促进税源管理和组织收入质量不断提高上来,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

(二)建立税负预警指标。纳税评估指标是税务机关筛选评估对象、进行重点分析时选用的主要指标,分为通用指标和特定指标。评估指标预警值是税务机关根据宏观税收分析、行业税负监控、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核算情况以及内外部相关信息,运用数学方法测算出的算术、加权平均值及其合理变动范围。测算预警值,应综合考虑地区、规模、类型、生产经营季节、税种等因素,考虑同行业、同规模、同类型纳税人各类相关指标的若干年度的平均水平,以使预警值更加真实、准确和具有可比性。

当前重点是建立税收负担预警指标。要依托数据集中优势,测算出分行业、分税种平均税收负担率,把平均税收负担率作为本地区的税收负担预警指标,建立税负预警机制。一是宏观税负预警。以上一级宏观税负率、工业增加值增值税税负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值税税负率等平均值为标准,对比分析本地区相关情况,评估总体税源管理水平;二是重点行业税负预警。根据全国、全省重点税源行业税负状况,分析本地区行业税负水平及税负离散度,查找税负偏低的企业,凡是税收负担高于或低于平均税负30%以上的,列为纳税评估对象,引导纳税人自查或开展行业整治;三是风险预警。对税负持续偏低、连续零负申报、销售收入或进项抵扣异常变化、出口异常增长等纳税人进行税源管理风险预警,由税源管理部门进行重点评估,排查疑点。

全省国税系统的分税种、分行业的税负预警值,由省局从综合征管软件中抽取相关数据进行测算后公布,每年更新一次。各市、县国税局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税负预警值进行修正,确保其在当地的适用性。同时,随着数据源的不断丰富和情况的不断变化,要逐步增加变动率、差异率、配比率等评估指标,不断补充和完善预警指标体系。

三、拓宽信息采集途径,丰富纳税评估数据

纳税评估信息采集要按照全面、真实、准确、及时的原则进行,要充分利用数据省级集中的条件,从国税系统内部拓展到外部相关经济管理部门,建立一个较为全面的纳税人涉税信息资料库。纳税评估的数据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一)通过“一户式”查询系统获取的纳税人各类信息资料。主要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基本情况,各项核定、认定、减、免、缓、抵、退税审核事项的结果,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等。

(二)税收管理员通过日常管理所掌握的纳税人生产经营信息。主要包括:生产经营规模、产销量、工艺流程、成本、费用、能耗、资金周转、货款的回收、产品(商品)的库存、物耗情况等各类与税收相关的数据信息。

(三)上级税务机关数据信息。主要包括:宏观税收分析数据,行业税负的监控数据以及各类评估指标的预警值等。

(四)从其他经济部门获得的信息。主要包括:工商、统计、技术监督、审计、海关等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的经济数据信息以及本地区的主要经济指标、产业和行业的相关指标数据。

要加强对信息真实性、准确性的分析,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工处理数据,逐步实现计算机自动采集评估数据;在没有实现自动采集信息前,人工采集信息录入计算机,通过人机结合的方式进行纳税评估。

四、灵活运用评估方法,切实提高评估效率

纳税评估的方法主要有:比较分析法、逻辑推理法、控制分析法、经验判定法和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方法。在具体评估过程,要从货物、资金、发票的流向方面,分析分析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与申报纳税情况的关联关系,要根据“五个结合”的原则,针对纳税人的不同情况灵活运用各种评估手段和方法,判断纳税人申报纳税的真实性,切实提高纳税评估质量和效率。

(一)内外结合。主要是指内部获得的信息与外部获得的信息进行比较。内部信息审核包括审核纳税人登记信息、申报信息、发票信息的真实性等;审核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分析纳税人是否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手续和时限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各项纳税申报附送的各类抵扣、列支凭证是否合法、真实、完整;纳税申报主表、附表及项目、数字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适用的税目、税率及各项数字计算是否准确,申报数据与税务机关所掌握的相关数据是否相符;审核收入、费用、利润及其他有关项目的调整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申请减、免、缓、抵、退税事项,亏损结转、获利年度的确定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并正确履行相关手续;外部信息的审核包括与工商部门的登记信息、统计部门的统计信息、银行的资金信息、产权登记部门的交易信息进行比较,发现差异,查找原因。

(二)账实结合。在查阅纳税人的账簿,分析纳税人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的同时,还要深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现其差异。根据不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和勾稽关系,参照相关预警值进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分析,分析纳税人应纳相关税种的异常变化;应用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中所掌握的情况和积累的经验,将纳税人申报情况与其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对照,分析其合理性,以确定纳税人申报纳税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通过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结构,主要产品的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要素的当期数据、历史平均数据、同行业平均数据以及其他相关经济指标进行比较,推测纳税人实际纳税能力。

(三)纵横结合。所谓“纵”,就是企业不同年度生产、税收情况的纵向比较。所谓“横”,就是同类企业之间的横向比较。在评估当中,不仅要纵向比较,也要进行横向比较,纵横结合,在比较中发现一些疑点和问题。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进行比较,与同行业相关数据或类似行业同期相关数据进行横向比较;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历史同期相关数据进行纵向比较,发现差异,查找原因。

(四)谈检结合。“谈”,即与当事人约谈。税务约谈的对象主要是企业领导、财务会计人员、办税人员以及其他能够说明情况的人员。通过约谈,要求纳税人举证解释疑点,对疑点问题也可允许纳税人自行核实,并限期提供有关的证据资料,包括内部书面证据(各种自制凭证、报表等)和外部凭证(银行对账单、发票、合同等)。“检”,即实地检查。不接受约谈或经约谈对评估人员提出的疑点问题解释不清的纳税人,评估人员可到户实地审查核实;通过实地检查,核实证据,消除疑点,发现新的情况和问题。评估办法可以先约谈后检查,可以先检查后约谈,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穿行,需要实地了解的可以先下户,也可以谈检同时进行。

(五)评查结合。“评”,即纳税评估;“查”,即税务稽查。在日管工作中,一般要先进行纳税评估,通过纳税评估发现确实有问题的,在评估环节能直接查清问题且不涉及偷逃骗税的,可直接形成评估处理意见进行税务处理;对问题无法排除的或涉及偷逃骗税的,转入稽查程序,进行全面检查;对确有问题的纳税人,要按照规定予以处罚,达到型事案件移送标准的要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五、结合税种管理特征,找准评估重点

各级国税机关在具体实施纳税评估的过程中,要针对税种管理的不同特点,找准纳税评估的重点,统一组织实施纳税评估。

(一)加强对异常申报的纳税评估。重点加强对连续发生低税负申报、零负申报、税负畸高、“四小票”抵扣金额较大、各类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成品油零售以及出租、出借柜台经营的商贸企业等纳税人的增值税评估;加强消费税税基与增值税税基的评估比对分析。

(二)加强对亏损企业和重点行业的所得税的纳税评估。要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外企业所得税审核评税、涉外税务审计要与纳税评估有机结合起来,每年抓好几个重点行业的评估,探索和建立适合行业特点的评估模型;对连续亏损的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他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应列为纳税评估重点对象。

(三)加强出口退(免)税企业的纳税评估。退税部门要加强与征税部门的配合,利用三大系统的基础信息,做好“一票多用”的监控工作,定期对本地区出口退(免)税的总体情况进行预警监控分析,并通过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的分析,及时发现企业骗税的动向,为税源管理部门提供评估线索。

(四)加强对跨地区经营企业的纳税评估。对跨地区的集团企业、关联企业、连锁经营、加盟经营企业,要采取联动式评估。主管国税机关在对跨地区经营的企业进行评估时,发现有疑点的问题,可以采取函调的方式,及时交换信息;也可以向上一级国税机关反映,由上一级国税机关组织联动式评估。

六、强化考核培训,完善评估后续管理

为实现纳税评估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各级要建立纳税评估培训制度、后续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和工作报告制度。

(一)加强人员培训。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纳税评估的培训力度,培养纳税评估方面的人才,使每个税收管理员都了解纳税评估的主要程序,熟悉纳税评估的基本方法,进一步提高评估技巧和人员素质。

(二)建立考核机制。要建立纳税评估工作考核机制,把纳税评估工作作为税收管理员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以纳税评估率为主的考核指标体系,从纳税评估的户数、纳税评估查补的税款、纳税评估的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结合执法责任制,实行奖惩制度。

(三)完善后续管理。基层国税机关要加强对纳税评估的后续管理,对纳税评估中查补的税款和滞纳金要及时催缴入库,并督促纳税人按规定调整账簿;对评估中发现带有行业特点的问题,要通过建帐建制,完善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对评估中有重大偷逃税嫌疑的以及无法排除疑点和拒不接收评估检查的,要移交稽查部门进行查处,不得以评估代替稽查。

纳税评估的对象篇2

一、对形成“取证难”现象的主要原因的分析

1、客观原因

从纳税人角度看,主要是部分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向税务部门提供的评估涉税资料不完整、准确性较低。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准确、完整的会计核算资料是实施纳税评估的基本前提,对核算不健全、纳税资料不完整的企业往往很难用正常方法、程序进行准确评估。由于核算资料缺乏完整性、准确性造成的“取证难”现象在目前中、小企业评估工作中有一定的共性。

从税务部门的管理方式看,目前纳税评估的法律地位、处罚效力和对纳税人的“威慑力”较低。

首先,《征收管理法》和《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都没有明确对纳税评估的具体定义,也没有与纳税评估直接相关的处罚规定。

其次,依据《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43号)第二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对纳税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作出评估分析报告,提出进一步加强征管工作的建议,并将评估工作内容、过程、证据、依据和结论等记入纳税评估工作底稿。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作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纳税人,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依据。”可初步认为纳税评估实质上是税务部门的一种内部税源管理方式,与稽查方式相比,纳税评估的法律地位、处罚效力和对纳税人的“威慑力”明显较低。

2、主观原因

约谈是评估取证的重要方式之一,但从实际评估情况看中,纳税人主观上往往缺乏配合约谈的主动性、积极性,使得部分纳税人甚至有时会故意隐瞒真实的核算情况,给纳税评估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设置障碍。

从《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可以看出,税务部门是主体、是约谈的主动方,纳税人是客体、是约谈的被动方。(《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第十九条规定:“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需要提请纳税人进行陈述说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等问题,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约谈纳税人。税务约谈要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并事先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提前通知纳税人。”)

由此可见,影响约谈取证的实质效果关键在于纳税人配合约谈的主动性、积极性。但从实际调查情况看,多数纳税人主观上容易对税务部门的约谈工作会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抵触,如果纳税人消极态度的应对,会直接影响约谈取证工作的效果。

二、针对“取证难”现象的主要建议措施

1、建议措施的主要内容

建议在纳税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核定征收综合管理模式。

具体流程是:纳税人申报后,税务部门进行评估,对经分析、调查、核实后,对发现明显存在申报漏洞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可以依据《征管法》实行核定征收。税务部门对有证据认为需要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及时将初步核定的税收情况以书面的《通知书》形式告之纳税人,并同时通知纳税人,接到《通知书》后需在规定期限内向主动税务机关提请约谈、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以证明其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税务部门再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和约谈、调查情况,最终核定该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如果纳税人在规定期限不能主动向税务部门说明情况或提供的资料不能充分证实其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税务部门则按《通知书》上核定的税收依法进行征收。

对明显存在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还需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2、建议措施的主要依据:

《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十六条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3、建议措施的积极作用

首先,在纳税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核定征收综合管理模式下,纳税人由原先的被动约谈转变为主动申请约谈,增强了纳税人对评估工作的配合性和积极性、主动性。纳税人主观上更愿意主动向税务机关提供完整、准确的核算资料,以向税务机关证实其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降低其纳税风险和税收成本,这对从根本上转变税务机关“取证难”的现象有着积极作用。

其次,纳税评估的基础上,依据《征管法》实行核定征收管理,也有法可依,又增强了纳税评估的处罚效力,对纳税人的“威慑力”明显提高。

纳税评估的对象篇3

关键词:纳税评估,评估指标,评估方法,改进,应用

所谓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纳税评估能否有效实施,依赖于建立一系列的评估指标和采取适当的评估方法,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现行制度确立的某些纳税评估指标尚需进一步改进,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实际应用不足。

1 纳税评估的必要性

长期以来,在税收管理中始终存在着征收与管理脱节问题,税收管理水平不高,征管资料利用率低,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纳税申报质量不高、零(负)申报过多的现象,产生税收流失。开展纳税评估,可以有效弥补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税收管理,防范税收流失。

2 纳税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

纳税评估的有效实施依赖于建立一系列的评估指标和采取适当的评估方法。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现行制度确立的某些纳税评估指标尚需进一步改进;二是在实际操作中,纳税评估指标和纳税评估方法应用不足。

2.1纳税评估指标应用的局限性

企业迫于外部投资者的压力,有的在人为地制造企业均衡发展的假象,即以平滑或均衡各期利润来获取较好的业绩评价。因此,评估指标已不能清晰地展现企业是否严格遵循了公认会计原则,是否进行了公允和充分的财务信息批漏。另外,评估指标对比基础不一致。如果只以行业为标准进行指标比对,判定纳税人是否已真实申报,势必造成对比基础不一致,形成不可比。

再者,评估指标中相对数指标在运用中存在缺陷。它没有考虑到企业规模、收入、费用的绝对数。因此,评估中必须将“相对指标”与“绝对值”(尤其是企业规模)结合起来考虑,否则,会漏掉大额税款。

2.2获取纳税评估指标信息来源具有局限性

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数据和财务数据不包括生产经营类信息、经营核算类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如登记注册类、价格类等相关信息,而这类信息需要税收管理员在日常征管中自行获得。由于征管实务的复杂性,税务部门目前还没有足够的渠道获取这些信息。

3 纳税评估指标的基本分析

纳税评估指标是指能识别、判断纳税人纳税行为中的错误和异常行为的指标,特别是偷、逃税等不遵从行为的指标,是税务机关筛选评估对象、进行重点分析时所选用的主要指标。纳税评估时,要综合运用各类指标,并参照评估指标预警值进行对比分析。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纳税评估指标预警值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各地纳税评估指标的预警值参数应考虑规模、地区差异,考虑本地区同行业、同规模、同类型纳税人各类相关指标以及多个年度的平均水平,以使预警值参数更加真实、准确和具有可比性。同时各级税务机关使用评估分析指标,要在掌握纳税评估原则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求同存异、突出实效、讲求创新,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构建科学、高效、便捷、系统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4 纳税评估方法的基本分析

在评估时,首先,对纳税评估对象进行案头分析,通过各种方法筛选出有疑点的纳税人,以便进一步分析。其次,分析纳税人是否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手续和时限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各项纳税申报附送的各类抵扣、列支凭证是否合法、真实、完整。第三,审核纳税申报主表、附表及项目、数字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适用的税目、税率及各项数字计算是否准确,申报数据与税务机关所掌握的相关数据是否相符。第四,审核收入、费用、利润及其他有关项目的调整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申报减免缓抵退税、亏损结转、获利年度的确定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并正确履行相关手续。第五,通过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结构、主要产品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要素的当期数据、历史平均数据、同行业平均数据以及其他相关经济指标进行比较,推测纳税人实际纳税能力。最后,税务机关及税收管理员认为应进行审核分析的其他内容。通过进一步的评估分析,最终达到加强税收征管、和谐征纳关系、依法征税的目的。

5 纳税评估指标和方法的改进与应用

5.1纳税评估指标和方法的改进

第一,依靠科技手段,扩展收集信息的渠道,广泛采集各方面的信息。第二,针对相对指标存在的局限性,考虑企业规模因素,对不同规模的企业设置不同的权重。动态地调整行业峰值,以避免因权重造成的异常数据出现。第三,通过绘制指标变动曲线,直观地反映企业各指标的变动情况。利用计算机对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各项指标变动情况进行描述,可以随时与往年指标进行比较,方便查询。第四,注意运用注册税务师的各项鉴证报告,以及各项涉税服务业务记录,可以消除纳税评估工作的误差。

5.2加强纳税评估工作的建议

第一,确立“服务型”的纳税评估,融洽征纳关系。要树立服务的观念,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促进纳税人诚信纳税。第二,提高信息采集量,整合信息。建立和完善评估信息提供机制,确保评估信息的准确全面;依托计算机网络,提高信息收集能力和质量,实现涉税信息共享;不断优化完善纳税评估软件,增加评估指标,与各企业自动对比查找疑点问题。第三,高度重视约谈和举证工作。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和概貌,把握约谈的主动权,即时分析反应,提出不同看法,巧妙利用谈话中的矛盾之处,找出疑点。第四,强化培训,提高评估人员的综合素质。坚持学习经常化、制度化,掌握各项税收政策,熟悉企业财务制度和财务核算方法。

参考文献:

[1] 潭光荣.选择纳税评估指标的局限性及应对措施[J].税务研究,2007,(2).

[2] 滕青.论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及评估模型[J].财贸经济,2006,(12).

[3] 吴新联,焦瑞进.掌握纳税评估方法加强税源管理[J].税收研究资料,2006,(1).

[4] 严学军.浅谈纳税评估的优化方向[J].税务研究,2006,(7).

纳税评估的对象篇4

[关键词]纳税评估工作 和谐征纳关系 诚信纳税

“真心谢谢国税局,你们的纳税评估工作使我们及时纠正了纳税错误,使企业免于稽查处罚,在2009年度的纳税信誉等级评定中再次保留了A级纳税信誉荣誉。”

这是在今年四月份,山东省临清市国税局和部分企业举行的税企联席会议上,出自某企业老板的肺腑之言。去年三季度,该企业因会计失误,少缴增值税六万余元,评估人员发现了这一问题后,经约谈举证,企业及时纠正了错误,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在后来的稽查中,该涉税问题因企业已及时自查纠正,从而使企业免于涉税违法处罚。

今年上半年临清国税局共评估纳税人447户次,入库税款3709万元,占同期税收收入的12.48%;同时通过典型企业调查、借助于第三方信息、行业分析测算和典型评估案例,建立评估模型11个,强化了税税源日常监控,夯实了征管长效机制。工作实践表明,纳税评估既强化了对税源的日常管理,促进了收入的大幅增长,又促进了依法诚信纳税,实现了税企“双赢”,符合建立和谐社会的大方向,是建立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有效途径和催化剂。具体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利于及时处理涉税行为,降低执法风险

在日常工作中,该局依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预警评估系统》的预警指标,结合税收宏观分析、行业税负监控结果等数据,经综合审核对比分析,将有疑点的纳税人作为重点评估分析对象,有计划实施纳税评估。既能及时查处涉税问题,又能避免因执法不公等引起的税企矛盾,也能使税务机关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通过不断完善工作举措,有效降低和规避税收执法风险。同时,纳税评估工作的有序开展,也使得广大基层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税源监控中知道了“该干什么、怎么去干”,工作做到了有的放矢。

二、利于提高纳税遵从度,促进诚信纳税

从纳税评估工作的程序来看,纳税服务、税法宣传辅导等工作与纳税评估相结合,使征纳关系更加平等,更能体现对纳税人的信任与尊重。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资料及其它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对发现和存在的疑点,通过约谈、举证和实地核实等方式,使纳税人及时判定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给纳税人一个自我纠错的机会,通过自查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做到准确理解和遵从税法,提高申报纳税质量。正像上面那位企业老板说得:“还是依法诚信纳税好,省的成天提心吊胆,出了事托这个关系、那个关系的;而且纳税信誉度高了,在银行贷款也方便,其他部门也高看。”

三、利于减少纳税成本,促进税企和谐

税务机关借助于信息技术对所有纳税人整体纳税情况进行监控,体现了税收的公平、公正;通过纳税评估工作,有效控制了偷税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减少了纳税人被税务稽查的频次,优化了经营环境,起到了服务纳税人、降低纳税成本的目的;同时,评估人员通过对纳税人的投入产出比、单位产品耗电量、生产成本主要经济指标等指标的分析对比及主要存货类资产的账实核实,既能查找出涉税问题,又能帮助企业正确核算,提高管理效益。今年以来,临清国税局针对部分纳税人存在存货账实不符,帐簿设置极规范的问题,开展了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存货的专项整治活动。一方面有针对性的进行纳税评估和查处,另一方面帮助纳税人建章立制,辅导纳税人合法、合理设置账簿和运用会计帐户,有助于企业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和纳税的不足。在增加税收收入的同时,有效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效益。在对一经销钢材类建材经销户存货进行账实核对时,该企业负责人连自己企业的“家底”都说不清,只能说一个大致数。评估人员督促其合理设置分商品明细规格型号、数量和金额的明细帐和保管账,该企业负责人非常感慨,“有了税务局的帮忙,现在再也不是一本糊涂帐了,再也不能随便让会计记个数就拉倒了,就是丢失东西也知道了。”

四、利于淡化征管矛盾,融洽征纳关系

纳税评估的对象篇5

1.纳税评估工作定位不够准确。在纳税人看来,纳税评估工作是通过资料分析、评估约谈等方式查找税收问题,近似一种间接的纳税检查。而对评估人员来说,评估工作的目标和方法也向个案查出多少问题的方向发展。为了与稽查严格区分,强调评估时不调账,不下企业。因此不能全面看到可查阅的账簿凭证和企业经营过程的原始记录,只能发现一些表面问题或嫌疑问题。目前纳税评估的工作方式类似税务稽查,但手段和实际效果又不如稽查;定位是税务管理,又没有真正放到管理工作中去,还是处于仅个人操作和层次较浅的状况,因此成效不明显。同时,由于有效监控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纳税评估工作在设计上存在一些不足,对对报表、查查相关数据、与企业核实疑点问题等静态的监督形式无法了解企业动态实际情况,无法掌握外部相关信息,形成一些评估盲点。评估人员受相关因素约束,没能全面发挥主动管理监控职能。而企业大多也未把纳税评估当作是一次自查整改机会。因此,对纳税评估工作应进一步明确定位,即通过评估手段和调查手段,对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宏观管理监控。

2.信息资料来源不够广泛。纳税评估工作离不开数据资料的搜索、采集、积累和掌握,纳税评估过程中要进行大量的指标测算、资料比对等定量、定性分析,没有数据资料,纳税评估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目前,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数据和财务数据,不包括生产经营类信息、经营核算类信息以及其他诸如登记注册类、价格类等相关信息,因此,是不完整的涉税信息。只有掌握上述各类信息并进行处理、测算、比对以及综合分析后,才能做出较为正确的判断。税务部门目前还没有足够的渠道获取这些信息,对报表和税负等面上问题有的虽有怀疑,但由于信息不完整或有可能错误,无法把问题完整地分析出来,不仅审核效率低,而且审核误差大。

3.纳税评估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亟待提高。目前,从事评估的人员基本都是税收管理员,在负责征管的同时进行纳税评估,没有专门从事评估的专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评估人员知识面窄,掌握评估的方法不够,有的只停留在看看表、对对数、查查抵扣发票信息的浅层次,不善于从各种涉税信息中寻找蛛丝马迹或挖掘深层次问题,使评估工作流于形式,评估效率不高。

二、对深化纳税评估工作的思考

1.建立科学规范的纳税评估体系,强化税源管理。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加大了依法治税力度,促进了征管质量的提高。但由于征管对象的复杂化、现金交易的扩大以及不******收入不入账、做假账、二套账等情况时有发生,偷税隐蔽性越来越强。纳税评估的开展恰恰能解决这个问题。因此,应该进一步拓展评估范围,充分运用金税工程、ctais、纳税评估等软件,将纳税评估对象涵盖全部纳税人,对信息数据进行分析、评定,规范涉税行为,优化纳税环境。

2.确立“服务型”的纳税评估,融洽征纳关系。通过经常性的纳税评估分析,可以有效地对纳税人的依法纳税状况进行及时、深入的控管,纠正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行为,提高他们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同时,将评估结果与当事人见面,通过约谈或质询等方式让对方说明、解释,是对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解释、帮助他们提高纳税意识的有效的途径。纳税评估对一般涉税问题的处理解决了纳税人由于对税收政策不了解、财务知识缺乏而造成的非故意偷税问题,减少了纳税人进入稽查的频率,减少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方因直接进入稽查后对案情分歧而产生直接冲突的可能,起到了服务纳税人、优化经营环境的作用。因此要树立服务的观念,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倡导纳税人诚信纳税。 3.高度重视约谈、举证工作。约谈、举证是纳税评估工作中认定处理阶段的重要环节之一,评估人员应在查阅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申报资料以及向税务机关其他岗位了解情况,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状况、日常纳税情况、发票管理及税款交纳情况的基础上,做好约谈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拟好约谈提纲。只有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和概貌,才能把握约谈的主动权。但在实际工作中,仅凭评估人员提出的疑点就想通过约谈来解决问题,显然不可能。企业解释“市场不好,亏本经营”等各种理由很容易搪塞过去。约谈除了需要纳税人配合、主动承认问题外,评估约谈人员的询问方法、技巧很有讲究。有不少问题要从生产工序、出入库手续记录、库存变化、销售数量差异、成本核算漏洞、毛利水平与应纳税金配比、预收应付账款的来龙去脉等各方面提问,并对应答理由是否真实合理进行即时分析反应,提出不同看法,巧妙利用谈话中的矛盾之处,找出疑点深入挖掘不放弃,才不会被表面现象和某种似乎合理的理由蒙蔽。

4.提高信息采集量,整合信息。纳税评估受信息质量、系统软件、评估人员素质等诸多因素制约,以能获取和储存必要的涉税信息数据为基础,并依托符合工作实际的评估信息分析系统。因此,一是要建立和完善评估信息提供机制,税务机关通过法规、规章等法律形式,制定纳税人必须提供的信息项目和具体要求,以确保评估信息的准确全面;二是依托计算机网络,提高信息收集能力和质量,以多元化电子申报为切入点,提高信息的加工能力和利用效率,减少人工输入信息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分散于ctais税收征管系统、金税工程系统、进出口退税系统、生产企业免抵退系统和工商、银行、地税等内部、外部系统的纳税人的各种经济信息进行整合,实现涉税信息共享;四是要不断优化完善纳税评估软件,增加评析指标,如成本利润率、毛利率、税负差异率、库存变动幅度、应收应付账款变化幅度等,也可以根据每个不同行业,自行采集输入有关设备的产出量、耗用原材料、电、煤、工资等指标以及产品的正常价格,取行业平均数,计算出应有的销售收入和税负,与各企业自动对比查找疑点问题。

纳税评估的对象篇6

关键词:数据挖掘;小型民营企业;纳税评估

中图分类号:F27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23X(2012)12-0055-05

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开始对税源进行科学化与精细化管理,防范税收不遵从行为;2010年,总局又将纳税评估定义为“税务机关利用获取的涉税信息,对纳税人(包括扣缴义务人,下同)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审核评价,并做出相应处理的税收管理活动”。可见,对纳税评估的研究总是伴随经济活动的发展而演变的,对纳税评估的研究也越来越成为一项处置税收风险、促进纳税遵从的重要手段。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小型民营企业的总体规模得以壮大,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日益突出。然而,正是由于小型民营企业规模大、流动性强,税务机关的税务监督始终处于低效率状态,尤其表现在对小型民营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中。在实务中,纳税评估模型的实质就是利用税务机关已经掌握的数据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的过程,即根据已经发生的先验数据去推断纳税人可能属于哪种类别,这一过程实际上就是从大量的数据中提取知识的数据挖掘过程。本文正是利用这一特征,利用数据挖掘作为技术支持,对小型民营企业纳税评估模型进行优化研究,对于提高纳税评估效率、促进纳税遵从行为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纳税评估模型的理论依据

影响纳税遵从决策的因素包括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方面,其中外部因素对于纳税人而言可变性不强,内部因素作为影响纳税人纳税行为动机的关键因素,往往在纳税遵从决策中起主导作用。因此,纳税不遵从行为通常是纳税人在内部因素的驱使下做出的。可见,纳税人的内部因素对于研究纳税遵从行为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为小型民营企业,一方面受到自身规模和政策的限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波动较大,直接影响投资人投资回报率的稳定性;另一方面,税收认识的不足和获得不遵从预期收益的侥幸心理往往使他们在陷入经营低谷期时很容易做出纳税不遵从决策,可以说,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影响纳税人遵从行为的内在核心因素。沈肇章(2008年)通过对企业特征与纳税行为动机的实证分析,认为企业在不同的生产经营状态下纳税行为动机的表现不同:处于变革期的企业的平均纳税意识比其他类型的企业低;处于成长期的企业对税收征管水平的平均评价比创业期和稳定期的企业低;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亏损状态的企业在公平感、安全感、税收征管水平及纳税遵从成本方面的感受明显比处于盈利状态的企业强烈。彭秋容(2010年)通过对纳税遵从行为的分析也表明,税收毕竟是对纳税人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强制性的转移,且无直接、明显的对等给付,是纳税人的一种“负担”,受纳税痛感与利益最大化的驱使,各类纳税的经济主体从自身利益出发,都希望税负尽可能的低,从而使税后收益最大化,这一心理尤其体现在企业生产经营受到明显冲击的情况下。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对小型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适时监控可以作为预测纳税人税收遵从与否的依据。本文正是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数据出发,通过数据挖掘,分析纳税人“税收遵从”或“税收不遵从”的分类属性,提高纳税评估模型的准确度和纳税评估工作的效率。

二、数据挖掘技术在纳税评估模型中

运用的可行性分析纳税评估标志着税收征管从粗放式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从监督打击型向监督与服务并重型的转变,从而有效地弥补了税款征收与税务监督之间的脱节,加强了部门、岗位间的工作衔接,提高了整个税务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然而,传统的纳税评估过程中,纳税评估模型的运用严重影响了纳税评估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尤其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纳税评估工作是一项业务性较强的工作,要求评估人员具备审核、评析、测算等技能,并根据掌握的涉税信息对纳税人展开有效的定性与定量分析,从而挖掘出深层次的潜在问题,但现阶段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在对象的选定阶段缺乏科学的模型支持,更多依靠评估人员的主观经验预测,制约纳税评估体系的效率;另一方面,小型民营企业由于规模等自身特点的限制,法律意识淡薄、财务核算不健全、假账与账外账等现象突出,使涉税数据在纳税评估过程中的参考价值不高,严重影响纳税评估的效果。因此,科学的技术支持不仅能提高评估对象选定工作的效率,对于纳税评估总体效果的提升也有积极的意义。

数据挖掘技术借助于数据仓库,通过数据源的集成和选择,将大量模糊、随机的数据转变为有序的数据,并通过对目标数据的多次处理和分析,产生知识模式,并最终表现为有价值的信息。纳税评估对象的选定过程本质上就是对纳税人的涉税数据进行分析,进而得到纳税人分类:税收遵从纳税人或者税收不遵从纳税人,整个过程就是一个分类的过程,因此,二者的总体逻辑框架是一致的。此外,纳税评估对象的选定通常是借助于一系列无序的、相互独立的、低抽象层次的业务属性实现的,要想让这些数据实现知识模式并表现为有价值的信息,需要对数据进行泛化、离散化处理等转换过程,而这些依靠数据仓库的集成和选择功能都可以实现,因此,运用数据挖掘技术优化纳税评估模型是完全可行的。

三、数据挖掘技术支持下小型民营

企业纳税评估模型的构建(一)小型民营企业纳税评估数据仓库的构建

纳税评估数据仓库是数据挖掘实现的数据平台,应该包含定性、定量分析过程中涉及的各类涉税数据。由于纳税评估实施的主体是税务机关,而对象却是纳税人,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税务机关不可能掌握纳税人的所有信息,因此纳税评估数据仓库只能尽可能而非完全保证数据的全面性。总体上来说,数据仓库中应包涵静态数据和动态数据,且静态数据和动态数据是相互对应的,不能杂乱无序。

1.静态数据

静态数据是指对分析纳税人税收遵从度起中性作用的所有数据,主要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经营地址、纳税人所属行业类型、纳税人工商业类别、纳税人税款征收方式、纳税人状态、纳税人持续经营时间、纳税人信息统计时间。尽管静态数据对于纳税遵从行为的判定没有明显的作用,但它涉及纳税人的一般常用信息,弥补了比较数据和动态数据的孤立性。

2.比较数据

比较数据是为了避免因地区、行业差异造成数据信息失真或可比性不足而设置的数据,通常表现为地区和行业的二维信息,信息的设置可按照表1所示的模式进行。

YY行业……行业平均XX地区……地区平均其中,“地区”可以设置至省、市、县、乡四级,依据纳税评估主体的级别进行划分,例如,省级税务机关可以按照“市”进行划分;“行业”通常按照生产同类产品或具有相同工艺过程或提供同类劳动服务经济活动类别进行划分,例如饮食行业、机械行业等。

3.动态数据

动态数据即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反映不同时期各种具体行为的数据。根据纳税遵从度动态数据之间的相关性,动态数据又可分为主导动态数据和辅助动态数据。一般情况下,主导动态数据是影响纳税人遵从行为决策的关键。

(1)主导动态数据

在不考虑纳税人所属行业差异的情况下,可以反映纳税人遵从行为决策的主导动态数据主要包括以下八方面。

应税销售额:纳税人在某一期间所有应承担税赋的销售收入;应纳税额:纳税人在某一期间应承担的税赋;销项税额:从纳税申报表对应项目中采集的纳税人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从纳税申报表对应项目中采集的纳税人进项税额;连续零申报月份数:纳税人连续零申报的月份累积数;销售净利率:纳税人净利润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值;资产负债率:纳税人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的比值;应收账款周转率:纳税人主营业务收入与平均应收账款的比值。

(2)辅助动态数据

除以上主导动态数据,数据仓库中还应建立相应的辅助动态数据,用以全面反映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这些数据至少应包括以下两方面。

销售费用:纳税人在某一期间产品销售过程中的支出费用;行业环境变动指数:纳税人在某一期间所处行业环境与上一期间所处行业环境相比的变动情况,应该是反映政策、物价等变化的综合指数,指数大于1表明行业环境变动对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小于1则表明对于纳税人不利,等于1表明不存在明显变化。

(二)数据选择、转换与预处理

来源于纳税评估数据仓库的数据源是各种具体的数值,这些具体的数值不能直接进行数据挖掘,需要先进行数据选择、转换与预处理。

1.数据选择

数据选择是影响数据挖掘的重要环节。选择的数据太多,影响数据挖掘的效率;选择的数据太少,数据挖掘的表现结果可靠性不足。本文在数据仓库中选择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负率、应税销售额、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售净利率、资产负债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和连续零申报月份数作为数据预处理集,总体上涵盖了纳税人所属行业税收负担、纳税人税收负担、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运营能力和税收指标,具有一定的全面性和独立性。

2.数据转换

数据转换是将数据从较低层次抽象至较高层次,使之可用于数据挖掘的数据处理过程。由于独立的数据对于纳税评估而言毫无意义,只有进行相应的对比才能加以分析,因此,本文将数据预处理集进行如下转换,并得到了以下7项业务指标:

税负率差异幅度=(纳税人税负率-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负率)/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负率*100%,(其中,税负率=本期累积应纳税额/本期累计应税销售额*100%);销售额变动率=(本期应税销售额-上期应税销售额)/上期应税销售额*100%;净项销项税额比较情况=申报表中应抵扣进项税额合计大于销项税额的月份数;零申报异常情况=纳税人连续零申报的月份数;销售净利率变动率=(本期销售净利率变动率-上期销售净利率变动率)/上期销售净利率变动率*100%;资产负债率变动率=(本期资产负债率-上期资产负债率)/上期资产负债率*100%;应收账款周转率=(本期应收账款周转率-上期应收账款周转率)/上期应收账款周转率*100%。

3.数据预处理

在确定上述指标基础上,需要对业务指标所对应的属性进行定义,包括数据的泛化与离散化两步。

税负率差异幅度:税负率差异幅度的业务属性可以取“正常”与“异常”两个值,通常情况下,纳税人税负率低于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负率超过30%时,纳税人被认定为纳税不遵从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因此,定义税负率差异幅度小于等于-30%时,税负率差异幅度取“异常”值,其他情况取“正常”值;销售额变动率:纳税人的应税销售额变动幅度在40%区间以内通常为正常情况,因此,销售额变动率处于[-40%,40%]时取“正常”值,否则,取“异常”值;进项销项税额比较情况:申报表中应抵扣进项税额合计大于销项税额的月份数小于等于6时,这一业务属性取“正常”值,大于6时取“异常”值;零申报异常情况:纳税人连续零申报的月份数小于等于12 时,这一业务属性取值为“正常”;大于12时取“异常”值;销售净利率变动率:当销售净利率变动率在[-20%,20%]区间内变动时,取“正常”值,否则,取“异常”值;资产负债率变动率:当纳税人资产负债率变动幅度在[-60%,10%]区间内时,取“正常”值,否则,取“异常”值;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率:当纳税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率在[-80%,50%]区间内时,取“正常”值,其他情况取“异常”值。

(三)纳税评估模型的构建

1.选取训练样本集

为了评估模型的准确性,尽量避免纳税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的主观经验判断,本文认为应该从已知纳税人的分类属性中挑选训练样本集,以训练样本集的逻辑判断验证测试样本集的分类属性。因此,构建纳税评估模型首先应该选择训练样本集,样本集中的每一个元素都已知其分类属性,且样本中所含元素越多越好,样本集合应包括如表2所示的内容。

2.计算两种分类的先验概率

对训练样本集中的“分类属性”进行统计,得到分类属性为01的样本总数C_D1和属性为02的样本总数C_D2,并计算“税收遵从”和“税收不遵从”的先验概率

P(D1)=C_D1/(C_D1+C_D2),P(D2)=C_D2/(C_D1+C_D2)

3.计算业务指标的条件概率

以分类属性为界限,再次对训练样本集的业务指标进行样本数统计,得到分类属性D为“纳税遵从”情况下税负率差异幅度Z1“正常”的样本数C_Z1_N1_D1、“异常”样本数C_Z1_N2_D1,分类属性D为“纳税不遵从”情况下税负率差异幅度Z1“正常”的样本数C_Z1_N1_D2、“异常”的样本数C_Z1_N2_D2,并据此得到所有业务指标的相关信息。业务指标的条件概率表如表3所示。

表的最后一列业务指标的条件概率P(Z/D)即体现了在样本分类属性发生的情况下,业务指标属性的发生概率。

4.测试样本集数据处理

测试样本集的数据处理过程就是依据测试样本的业务指标属性确定样本分类属性的过程。这一过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1)确定测试样本中纳税人7项业务指标属性在不同分类属性下的条件概率。首先应确定“税负率差异幅度”、“销售额变动率”、“进项销项税额比较情况”、“零申报异常情况”、“销售净利率变动率”、“资产负债率变动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率”的“正常”与“异常”情况,进而与业务指标条件概率表中的数据进行一一照应,确定样本中纳税人业务指标属性在“税收遵从”和“税收不遵从”两种分类属性下的条件概率。

(2)计算纳税人各项业务指标属性的综合条件概率P(Z|D1)和P(Z|D2)。

P(Z |D1)=P(Z1|D1)* P(Z2|D1)……* P(Z7|D1)

P(Z |D2)=P(Z1|D2)* P(Z2|D2)……* P(Z7|D2)

(3)判定测试样本的分类属性

测试样本的分类属性依赖于测试样本为“纳税遵从”的概率P(Z_D1)与“纳税不遵从”的概率P(Z_D2)孰高原则,因此,确定P(Z_D1)和P(Z_D2)就成为确定测试样本分类属性的关键。

P(Z_D1)= P(Z |D1)*P(D1),P(Z_D2)= P(Z |D2)*P(D2),由于P(Z |D1)、P(Z_D2)、P(D1)、P(D2)都为已知,因此,P(Z_D1)和P(Z_D2)的大小即可确定。若P(Z_D1)>P(Z_D2),纳税人可以认定为“纳税遵从”, 若P(Z_D1)

在对纳税人的分类属性判定完毕之后,税务机关可挑选“纳税不遵从”对象,利用评估分析、询问核实、评定处理等一系列程序,完成纳税评估工作。

结语

运用数据挖掘技术优化纳税评估模型的根本目的是将纳税评估的对象选定工作置于科学的逻辑框架下,以提升纳税评估的效率。借助数据挖掘技术,本文将纳税评估模型定位在“税负率差异幅度”、“销售额变动率”、“进项销项税额比较情况”、“零申报异常情况”、“销售净利率变动率”、“资产负债率变动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率”7项业务指标上,利用业务指标的属性判定纳税人的分类属性,具有较强的解释作用和科学性。

当然数据挖掘技术仅仅是对纳税评估模型所做的一项尝试和探索,若将其应用到税务机关纳税评估的实际工作中,仍然是一项系统工程。由于篇幅有限,对于7项业务指标的适用性和科学性缺乏实务工作的检验,仅仅给出了数据挖掘技术支持下纳税评估模型的理论思路和框架;随着计算机编程能力的不断发展,如何将纳税评估模型用计算机程序加以实现将是理论运用于实践的关键,这些问题都是有待继续研究和关注的地方。

[参考文献][1]OECD, Information Note: Compliance Risk Management Audit Case Selection Systems: Case Study,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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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沈肇章.基于企业避税行为分析的反避税策略研究[D].广州:暨南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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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志铭.运用税负率进行纳税评估应注意的问题[J].商业会计,2008,(8).

[7]刘慧平.行业纳税评估模型构建问题研究[J].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3).

[8]聂建平.浅议我国纳税评估存在的问题[J].大众商务,2009,(6).

The Tax Assessment Model of Small Private Enterprises under the

Supporting of Data Mining Technology

ZHENG Shu-wang1, LI He-qin2

(1. Accounting Research Institute, Liaoning Technical University, Fuxin, 123000, Liaoning;

2. Graduate School, Liaoning Technical University, Huludao, 125105, Liaoning, China)

Abstract:Combined with the theoretical analysis of tax assessment model, the article defines the feasibility to use data mining technology in tax assessment model, and optimizes the tax assessment model of small private enterprises through construction of tax assessment data warehouse, data processing, model construction and other procedures. The tax assessment model of small private enterprises under the Supporting of Data Mining Technology is of practical value for it is able to divide the taxpayers into two groups considering "tax compliance" and "tax non-compliance" by means of the tax related information like the tax payers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and to improve the efficiency in the selection of the tax assessment subjects.

纳税评估的对象篇7

   

1、纳税评估制度的起源

    纳税评估制度源于美、日、德的税务审计制度,英美法系的诉辩交易程序制度和日、韩的行政指导制度,是这3种制度的综合体。

    (1)美、日、德的税务审计制度

    美、日、德3国税务机关的工作重点是税务审计,其中,美国税务审计人员约占税务机关人员的1半以上。税务审计主要分为办公室审计和实地审计两大类。纳税人自行申报后,审计人员首先进行办公室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检查申报表中所列各项是否正确,对同行业、同规模的公司进行比较,并考虑其过去的记载和其他已掌握的资料等,通过信息的分析寻找企业偷税的疑点。实地审计即研究公司账簿保存、会计记录保存、商品库存的实际状况,对账簿进行详细的检查,它是在办公室审计结果所显示的税额不太确定时进1步采取的审计程序。需要说明的是,美、日、德3国税务审计制度都是以强有力的信息化为支撑的。

    (2)英美法系的诉辩交易程序制度

    所谓诉辩交易,是指控诉方因掌握被告人的犯罪证据较少,并且收集证据比较困难或代价较为高昂,为了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在法官许可的前提下,控诉方和被告人或者辩护律师经过谈判和讨价还价来达成被告人认罪以换取较轻定罪或刑罚的协议。此协议1经法官批准即产生定罪效力。诉辩交易程序的精神实质是可以获取被告人对法律的信任,最大限度地减少刑罚所带来的负面效应,给人以希望。

    (3)日、韩的行政指导制度

    日本、韩国的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社会需要,实现1定的行政目的,对行政相对人采取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行为。行政指导具有非强制性,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日本、韩国认为市场经济本质上是1种民主和积极的管理形态,而行政指导具有简便性、温和性和实效性的特点,是在政企双方共同受益基础上采取的民主而积极的行政管理手段,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以上3种制度的有关具体规定及其所蕴含的有关法律精神,为纳税评估制度的建立奠定了重要基础。

   

2、国外纳税评估的通行做法

    纳税评估工作在我国还是刚刚起步,而国外发达国家(地区)及部分发展中国家(地区)在这方面已有比较成熟的做法。

    (1)美国的纳税评估判别系统

    美国国内收入局(irs)下属各级检查部负责纳税申报资料准确性、真实性的评判工作,首先由西弗吉尼亚州的计算中心自动对申报资料分类,然后通过筛选过程(tax return selection processes)去核实纳税人是否正确,并以此估算其税款。具体由5种常用方法:

    1.判别函数系统(discriminant function system,dif):此为计算机实现的模型系统,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分析,选出最可能有不遵从行为的纳税人。

    2.纳税人遵从测度程序(taxpayer compliance measurement program,tcmp)①:即通过数理

纳税评估的对象范文

纳税评估的对象篇1 为强化税源管理,完善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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