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活动范文

栏目:美文分享作者:溪枫文库来源:溪枫文库发布:2024-05-08浏览:5

市场经济活动

市场经济活动篇1

关键词 市场经济及其缺陷 伦理道德 社会边际成本 交易成本

中图分类号:B82-05 文献标识码:A

在实行市场经济的二十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这无疑证明了只有运行市场经济体制才能振兴我国经济。但窥视我国的经济运行状况,我们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市场经济仍存在缺陷。市场经济在经济和道德上具有双重属性。在市场经济中,每个“经济人”都以自身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人们以各种手段最大限度地牟取自身利益。因此它可以是高效率的源泉,创造丰富的物质财富,但同时也可能造成总体财富和资源的极大浪费;参与者以自由市场为导向可以进行公平竞争,但又无法避免弱肉强食,导致贫富悬殊;而且由于信息不对称性,市场经济并不能保证所有进入市场的“经济人”都具有真正意义上的起点公平。正是市场经济的这些缺陷和不足表明其自身必须要包括必要的伦理道德规范。因此,我们不仅要综合利用各种经济杠杆来调节经济,也要让伦理道德发挥其对经济的软调节作用。

众所周知,伦理道德体系在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持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例如,为了解决让路纠纷,降低让路成本,“靠右走”制度从伦理道德的层面被提出,用以维持良好的公共秩序;因为资源的稀缺性,人们总要通过竞争才能获取相应资源,为了解决由竞争而产生的拥挤问题,“排队”制度被社会广泛应用。①“靠右走”制度和“排队”制度都是从伦理道德的层面来约束公众的社会行为,它们均不是法律上的硬性规定,但都取得了很明显的社会效果。本文则针对我国经济现状,分析伦理道德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机制。

1 伦理道德降低经济活动中的社会边际成本

在市场经济中,不同的市场参与者都本着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原则来从事各种交易活动。生产者为了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运用各种手段压低生产成本:压榨劳动者工资,降低劳动者工作环境标准,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资源,并肆意排放废气废水污染环境而不予治理,产生极大负外部性。②消费者同样也是希望以最少的支出获得最大的效用,对于私人物品这无可厚非,但对于公共物品的消费,则多是通过“搭便车”来享受其效用,忽视自己理应承担的那部分成本。上述两种情况,明显是“经济人”缺乏伦理道德的表现,这大大增加了社会的边际成本。针对企业污染环境的问题,政府强制规定“谁污染,谁治理”并对污染较大的产品征收高税额。硬性的规定确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却不能从根本上杜绝企业的污染行为。市场参与者是“经济人”同时也是道德人,其承担着对社会的责任,只有让伦理道德发挥其作用才能从根本上降低社会的边际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2 伦理道德降低商品交易中的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是商品从生产者手中转移到消费者手中流通过程中的耗费。在成熟、规范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费用相对低廉,交易渠道相对简便畅通,但在我国商品交易中,商品从生产者转移到消费者要经过众多的中间商,中间环节极为繁琐复杂,存在着高昂的交易成本。大大阻碍了商品高效率的流通。

由繁琐的中间环节而产生的正常交易费用已经很高昂,再加之中间环节中因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引发各种违约行为,从而在无形中进一步提高了交易成本。③这在我国金融市场和保险市场普遍存在,例如向银行去积极借款的企业往往都是自身还贷风险较高,本身信用存在问题,而那些信用良好,发展稳健的公司一般不会向银行高利率借款,除非遇到很紧急的情况,因此银行通常会把贷款发放给积极贷款的高风险企业,不可避免地形成呆账坏账;而在保险市场中,以汽车保险为例,当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后,往往不再爱惜汽车,随意使用,也不再小心翼翼地注意驾驶,对本可以避免的交通事故不以为然,这就加大了保险公司所需偿还的费用,产生交易后的道德风险。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究其本质都归结于伦理道德的缺失。伦理道德的缺失轻则使合同终止,重则产生各种法律纠纷,进一步引发高昂的法律成本,这些都大大增加了产品的交易成本,造成资源不必要的损失。这唯有让伦理道德发挥作用,才能有效地避免上述行为的产生。

3 伦理道德规范厂商的市场行为,引导消费者进行合理消费

在市场经济中,相同属性的商品,价格决定其需求量,厂商的成本低,定价低,需求量高,利润也就高。因此厂商会以各种手段降低生产成本,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更有甚者会制假造假,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利益。以达芬奇家具造假事件为例,达芬奇家具本是国人心中的奢侈洋品牌,但经曝光后,达芬奇家具只是由深圳制造商生产,在产品生产完成后,先出口到意大利,然后再从意大利进口到中国,最后就理所当然地变成了国外奢侈品,漫天要价,可谓赚足了国人的血汗钱。不仅如此,达芬奇家具所用原料与其宣称的名贵实木白杨荆棘完全不符,而是用高分子树脂材料、大芯板和密度板制成。达芬奇家具不仅违背了企业的生产伦理,而且反映出企业信用的严重丧失。④

从达芬奇事件中,透视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国人那种崇洋,盲目消费的病态心理跃然纸上。消费者只注重所谓的品牌、名牌,而忽视了产品本身的质量,享乐主义,攀比成风,这无疑是伦理道德缺失的表现。据统计,每年我国用于国外奢侈品的消费超过六百亿元人民币,英国人亲切地称国人的钱为“中国元”;为了赚足中国人的钱,在英国的奢侈品店中会专门配备中文翻译,甚至在今年龙年,国外奢侈品牌以“龙”为主题,专门针对国人设计奢侈品,矛头直指我国消费者的腰包。消费者这种盲目、虚荣、攀比的消费心态,造成大量人民币外流。唯有通过提高消费者的伦理道德素质才能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才能使市场经济更好地为我国经济发展服务。

一个健康有效的经济体制必须让市场和伦理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市场、政府、法律制度等对经济活动实行硬调节,而伦理道德则辅助硬性措施发挥其软调节作用,从“经济人”的思想深处约束其不道德的经济行为,真正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我们要争取做到经济发展道德,在经济发展活动中得以确立道德指令。⑤我们要加大对伦理道德建设的投入,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构建以伦理道德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相协调,不断增强市场参与者的诚信意识、竞争意识以及社会责任感。在处理各种经济往来关系中,能首先以伦理道德的基准要求自身;在个人效用最大化的同时考虑社会总体的效益,必要时要做到放弃自身利益而去实现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

注释

① 段文斌.制度经济学[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85-100.

② 雷定安.经济发展中的伦理问题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103-108.

③ 高鸿业.西方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53-160.

④ 李建华.走向经济伦理[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8:77-95.

市场经济活动篇2

论文关键词 市场经济发展 经济法 经济秩序 

国家从经济发展出发,通过经济法调节、控制和管理在公共范围内的一切经济活动。经济法是经济范围内的法律规范,经济自由因此变得更加普遍和公共化。经济法有利于市场经济的自由和平发展,还有利于和谐社会的稳定繁荣进步。经济法不仅重视经济自由,还使得政府干预行为更合乎法律,也更合乎理性。经济法用强制有效的法律来调节复杂多变、关系交错的市场经济。

一、市场经济发展中经济法的作用总述

中国在计划经济时期开始用经济法引导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就说,计划经济和经济法相生相长。就我们所知,早在奴隶社会就出现了刑法和民法,但是它们一直到现代社会还发挥着重要的影响。所以,计划经济和经济法相生相长的观点也是无稽之谈。但是,中国在修改宪法时提出加大对经济制定法律的力度,是不是就代表经济法是有效的,而且还可以为经济法注入强劲的动力呢。答案不一定是肯定的。如果经济法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市场经济不需要经济法,不管制定什么样的法律,也不管经济法的源头在哪里,经济法都不需要存在。当然,这个假设也是不存在的,是荒谬的。从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发展状况来看,无论是在哪个阶段,经济法和市场经济的关系都十分紧密。

最初的市场经济由看不见的手来支配,也就是依靠自由市场自身的调节。这种方式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后来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出现,看不见的手日益显现出其缺陷,它已经无法解决市场经济的重重矛盾和冲突,更不能促进经济的发展。所以,国家开始对市场经济进行调节和控制,经济法随之产生。国家利用经济法使得市场经济摆脱了盲目的自由性,解决了自由市场解决的问题,促进法律和经济以及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更加和谐,从而完善了市场经济。总之,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经济法利用政府的调节和控制等强制手段来克服市场经济的种种问题,而经济法正是政府利用法律来调节和控制经济的唯一方法。

二、经济法有利于正常有效的市场经济秩序

(一)经济法保证正常高效的市场经济秩序

市场经济秩序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一个关键因素。正常而有效的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市场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而如何建立正常有效的市场经济秩序,经济法是一项行之有效的举措。不管是什么样的社会活动秩序,都需要法律法规作为依撑,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建立秩序。因此,市场经济秩序也离不开法律的指导。法律法规在市场经济秩序的建设方面扮演着引导者的重要角色,保证市场经济的秩序不偏离正确的方向,不违背法律的规定。经济法保证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这是经济法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一个重要作用。不同于计划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达到最高最优的利益,只是市场经济的关键要素和内在特点。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不是很形象,它的内在特点要求利用载体确定和阐释市场经济发展过程。经济法作为一个有效的载体,体现了市场经济追求最优利益的内在特点。

(二)经济法保障及时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市场经济秩序的建设方面是十分关键的因素。市场经济的秩序影响着经济体制的制定和实施,以及最后的实施成果。因此,不仅需要建立正确的市场经济秩序,而且需要使得这一秩序更加及时,而且更加有序。经济法能够保障市场经济的秩序及时地追随市场的变化情况,正确地遵循市场的经济规律,从而在及时和有序的范畴内建立市场经济的秩序。所以,我们需要给予市场经济的秩序以极大的关注,发挥经济法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利影响,建设有效而及时的市场经济的秩序。

三、经济法有利于规范约束和调节市场经济活动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制造方产生的社会收益可以利用协议、约定、合同等经济活动,转化成为自己拥有的个人收益。在这一过程中,为了获得个人的最大利益,常常会发生一些过于激烈的经济活动,没有遵循经济发展的规律,而且违反了经济法。因此,经济法对于经济活动的规范化起着关键的作用。除此之外,经济法还发挥着约束经济活动的作用。经济法需要和民法、商法有效的结合起来,利用各自的约束作用,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最后,将社会利益转变为最优的个人利益。在保障整体利益的前提下,经济法在这个过程里发挥调节的作用,使得所有的经济活动都合理有效的进行。

四、经济法有利于约束市场经济发展中政府的角色

最初制定经济法的目的是规范一切经济活动,约束一切经济行为。而经济法的实施主体由政府承担,政府通过经济法对市场经济进行管理和调节,从而使其获得最优的经济效益。在经济法的制定和执行过程里,政府扮演的角色相当重要。政府虽然是经济法的主要承担者,管理市场经济,不过经济法却能够确保政府在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前提下,进行市场经济的调节和管理。在制定经济法的时候,明确指出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有效地规范了政府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角色,给予政府法律的支撑。

不管是经济法的制定者还是实施者,都不是仅仅以追求真实、善良等作为目标,而是规范和约束。在经济法的制定过程中,最明显的问题是对政府的规范化不高,约束力也不够。另外,政府对市场经济发展的调节权力太多,制定了许多强制性的规定,使得经济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都远远高于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法律法规的数量。因此,比起其他行政法规,经济法更加具体地对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进行规定,使得市场经济发展中的政府角色更加明确和清晰。

五、经济法有利于为市场经济营造公平的环境

政府应该给市场经济营造公平的环境去进行竞争,使得每个市场主体都能够以相同的条件参加经济竞争活动。政府通过经济法保证竞争的公平性和平等性,对每个市场主体都进行相同的法律保护,不偏不倚,也不区别对待。经济法用法律来维护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并且还能弥补其他法律在市场竞争中的缺陷。经济法不只是保护市场经济中的个体利益,还保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两者不偏废其一。经济法营造公平的竞争氛围,比如关于消费者的权益,或者产品反倾销等法律,保护所有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经营者履行应有的法律义务,惩罚一切不正当的垄断经济行为和经济竞争活动。经济法以社会的利益为根本目的,保护每个个体的利益,试图营造公平、平等而自由的经济竞争体制,保证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六、经济法有利于建立合理高效的金融市场

金融活动可以把每个经济环节紧扣在一起,市场经济离不开金融。市场经济需要法律,那么金融也需要法律。所以金融法律是经济法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体现。在一个国家内部,金融在各个方面都无所不在,稳定和健全的金融对市场经济快速高效地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完善的金融法律,促进完善的金融市场,进而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众所周知,金融危机一旦爆发,便对市场经济产生巨大的破坏力,其影响深远,对全球各个国家都造成不可估计的损失。在金融危机狂卷之际,许多金融机构都把经济损失转移到人们身上。这些部合理的做法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也影响市场经济的发展。所以,政府的调节是必要的。政府通过经济法建立合理高校的金融市场,使得各种金融活动更加快速而正确地进行,保证合理合法的金融行为,防止一切不合理的金融行为,使得所有利益者都受到法律的保障。

七、经济法有利于保护市场经济的自由发展

通常来说,经济法发挥效用的条件是市场经济的紊乱。在出现经济问题时,经济法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通过法律调节和控制市场竞争,保证市场经济的自由,进而提高市场经济的效率。市场经济的自由发展不是撇开经济法不谈,也不是违背经济法的规定无拘无束的发展,而是在法律法规的要求下,最大限度地促进市场经济的自由发展。经济法不是阻碍市场经济的自由,而是为其提供法律的保障,限制非法和不合理的经济行为。经济法对市场经济的自由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只是这种作用需要把握好力度,否则就会过与不及,使得经济法失去应有的效果。经济法不仅指明政府调节和控制经济的角色,还对其角色进行了一定的限定和约束,防止不合理的干预行为,从这个角度来说就起到了维护市场经济自由的作用。

八、经济法有利于合理分配不同的经济利益

法律包括权利和义务,两者存在于各个环节和各个部门。权利和义务对经济利益发挥重要的作用,经济法对权利和义务进行法律规定,并且对经济利益进行合理的分配。经济法对各种经济活动的从事要求进行法律的严格规定,使得满足要求的人才能够从事这项活动。因此,经济法能够赋予个体使用经济资源的机会。而且经济法还根据各种阶层和产业的收益进行分配,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都有所体现。经济法能够做到公平、合理的分配,它按照各种对象提出相应的要求,使得每个利益都能够均衡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九、经济法有利于市场经济主体的信息互动

经济主体需要事先估计所做出行为的结果,如果比其他行为获得的利益更大,就会增加选择这种行为的几率。科学而合理的经济决策需要结合各种条件,了解一切与该经济活动有关的经济信息,从而做出最科学、最合理的经济决策。经济法对人们的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规定,在经济活动中人们可以做的内容和方法,以及不应该做的内容和方法。也就是说,经济法传递经济行为的相关信息。人们通过经济法,决定经济行为的方向,使得人们知道如何去做。

除此之外,人们还能够通过经济法传递的信息,估计其他主体可能做出的经济行为。在市场经济中,人们不是单独的个体,每个人的经济行为都息息相关,一个人需要与其他人产生互动。因此,人们在进行经济活动之前,需要了解其他人经济行为的相关信息。这样就可以了解其他人可能做出的行为,从而处理好个人的行为。如果经济信息匮乏,那么人们只考虑到自身的条件,作出的经济决策,并不一定能够得出最佳的利益。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每个经济主体都是互相牵制的,因此需要考虑到其他人的情况,才能达到最优的社会利益。

市场经济活动篇3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在这种体制尚未完全确立和不尽完善的情况下,经济犯罪总是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本文着重从四个方面论述经济犯罪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一、经济犯罪及其特征。1、经济犯罪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而是经济和犯罪这两个概念的相加与组合。经济犯罪指在经济活动中产生并与经济活动直接有关或者具有财产内容的,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让利法规定为犯罪,并且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2、特征:(1)在经济活动中产生,并与经济活动直接有关或者具有财产内容。(2)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3)被刑法规定为犯罪或者违反了刑法规定的行为。(4)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二、市场经济及其法制特征。特征:(1)是权利经济。(2)市场经济是自主经济。(3)是契约经济。(4)是竞争经济。(5)是法制经济。三、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的危害。1、侵犯经济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2、扰乱市场竞争的有序、正常运行。3、妨碍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4、破坏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外部环境。四、抑制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危害的途径。1、严格执法是抑制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危害的根本保证。2、完善刑事立法是抑制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危害的基本前提。3、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养活经济犯罪,是抑制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危害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经济犯罪、市场经济、法制、刑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健全,使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空前活跃。但与此同时,由于历史的现实的各种原因,也由于商品经济本身的各种负面效应,经济领域的犯罪现象也不断出现,这极大的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并直接或间接的引发了很多经济犯罪,严重的妨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如何有效的预防和控制经济犯罪也因此成为当前的突出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在这种经济体制尚未完全确立或不完善的情况下,经济犯罪总是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思考探索经济犯罪,市场经济二者之间的关系,作为一名法学本科生,对于正确地理解和把握刑法的有关规定,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经济犯罪及其特征和特点 

绝大多数的犯罪行为,归根到底都与经济有关,但是人们通常并不把这些犯罪都称之为经济犯罪。一般情况下,人们只是把某些与经济活动有关联和具有财产内容的犯罪行为称之为经济犯罪。从严格意义上讲,经济犯罪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而是经济和犯罪这两个概念的相加与组合,是在犯罪这一整体范畴中从经济这一角度或者层面对犯罪中部分范围的界定。而犯罪一般被认为是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违反刑法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经济犯罪中的“经济”一词本身是一个多义词,在这里应该理解为,经济活动或者财产。因此经济犯罪就应该定义为在经济活动中产生并与经济活动直接有关或者具有财产内容的、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被刑法规定为犯罪、并且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可见看出经济犯罪的这一定义,3、具有以下四个层面的涵义:一是在经济活动中产生并与经济活动直接有关或者具有财产内容的行为。只有这样的行为才可能是经济犯罪,没有这一特征的犯罪,只能是其它犯罪;二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经济犯罪直接危害着社会经济秩序和其它秩序,并且这种危害性达到了一定程度,否则不是经济犯罪;三是被刑法规定为犯罪或者违反了刑法规定的行为。这是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所决定了的,刑法没有规定为犯罪的不为犯罪,只有被规定为犯罪的才可能是经济犯罪;四是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犯罪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当然要受到刑罚的处罚。这四层涵义密切相联,共成一体,构成经济犯罪的一般特征。经济犯罪与其它犯罪的最大的区别是经济犯罪的在经济活动中产生并与经济活动直接有关或者具有财产内容,这一区别也是经济犯罪的独有特征。另外,我们从经济犯罪的这一特征入手,可以将经济犯罪分为两个类别,一是在经济活动中产生并与经济活动有关的经济犯罪,它直接破坏着经济秩序,可称之为经济活动犯罪;另一类是具有财产内容的犯罪,它破坏着经济秩序,同时也破坏着其它秩序,比如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可称之为财产犯罪。

经济犯罪严重的扰乱了市场经济的秩序,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经济犯罪浮动呈现上升趋势,有其以下特点:1、经济犯罪发案率居高不下,犯罪金额越来越大。近年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大案要案不断出现,犯罪金额在几十万元以上,甚至数百、上千万元的大案时有发生。2、职务经济犯罪以及非职务人员与经济领域工作人员相勾结的共同犯罪呈上升趋势。犯罪分子利用从事政府的公务或在经济领域工作的职务之便实施经济犯罪,其犯罪手段具有相当隐藏性,社会危害也较其他犯罪更为严重。3、单位犯罪已成为当前经济犯罪的显著特征。这类犯罪后果严重,查处十分困难,经济犯法案范围的加大,犯罪主体身份的复杂化,犯罪手段的智能化、隐藏性等特点,导致了司法机关对经济犯罪的查处阻碍重重,十分艰难。

二、市场经济及其法制特征 

市场经济活动篇4

[关键词]市场经济;经济法;重要作用

在国家发展中,经济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对国家综合国力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对于经济发展十分重视,对市场经济调节也是极为关注的。为了更好地规范市场经济活动,国家制定了经济法。经济法的出台不仅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了有效的约束,同时还促进了市场的发展,可以说经济法和市场经济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但因为市场经济是变幻莫测的,所以经济法还存在一些疏漏,因此,对经济法进行更新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想要做好经济法的更新工作,就必须对经济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作用进行分析,以分析结果为依据来进行更新,才能确保经济法更加全面有效。

一、市场经济概述

(一)概念

所谓的市场经济,就是指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自由经济是其另一个称谓,此经济和计划经济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此经济的主要依据是市场价格,市场主体可以以市场价格变动为依托,对自己所拥有的资源进行自由支配。

(二)要求

市场经济是符合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一种经济模式,此经济在实行过程中提出了几点要求:第一点,以法律为依托规范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在市场经济中,其经济主体是多元化的,而多元经济主体所产生的关系是十分复杂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必须使用法律来对其进行规范,促使每个主体所具有的权利、需要承担的职责等都是划分清晰的,只有这样市场经济才能稳定运行。第二点,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在实行过程中对商品生产经营者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其公平、正当竞争,不能采用非法手段。第三点,要求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市场经济的作用是十分突出的,但是想要依靠市场经济来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完全的调控是不现实的,所以寻求外援是非常有必要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部门的作用就逐渐地突显出来,将国家调控和市场经济调节结合起来可以实现对社会经济活动的调节。

二、经济法概述

(一)概念所谓的经济法,就是指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特点

经济法是根据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实际情况来制定的,所以想要了解经济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作用,就必须对经济法的特点进行分析,经济法的突出特点有以下几点:第一,是在政府对经济进行干预下所出现的产物。在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为了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规范,国家对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以分析的结果制定了经济法。由此可以得知,经济法就是在政府对经济进行干预下所出现的产物。我国政府可以根据经济法为依据,来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进行规范以及引导,这样能够促进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所以说,经济法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第二,制定经济法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市场经济并不是我国从建国初期就开始实行的,而是在我国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根据社会形势所出现的经济体制,此经济体制明显更符合当前我国发展需求。而我国之所以要制定经济法,是因为市场经济在发展中需要约束和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制定经济法的主要的目的就是对市场经济进行规范,以此来促进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第三,经济法中涵盖了很多单行法规。在一个国家发展的过程中,无论是哪一行业的发展,都和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不同行业的发展情况又不同。所以针对此种情况,我国经济法中涵盖了很多的单行法规,这些法规的存在使得我国经济法的覆盖面积十分广泛,所涉及到的行业比较多。因此,经济法不仅和市场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时和其他行业发展也有着关联,对国家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三、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的主要作用

(一)可以对市场经济进行有效规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市场秩序是非常重要的,若是市场秩序较为混乱,那么市场经济在发展中势必会受到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经济法应运而生。经济法对市场经济秩序产生的作用可以从两个方面分析:一方面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经济法是根据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其中的每一项条款都有其存在的必然意义,而经济法作为法律规范中的重要部分,其背后是国家,而且法律自身所具有的权威性也使得经济法对市场经济所产生的作用十分突出,不仅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了规范,同时还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进行了指导。所以说,经济法对市场经济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另外,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不同,其中的主要差异就在于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追求最优利益,所以为了将市场经济的这一特点进行阐述,经济法作为一个载体充分发挥了其作用,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内在特点。另一方面是构建新的市场经济秩序。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市场经济秩序的作用不言而喻,所以不仅要维护现有的市场经济秩序,同时还需要构建新的市场经济秩序。在社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市场经济必然要随之发生一定的改变,而这些改变发生的速度是比较快的。面对这样的情况,在维护当前市场经济秩序的同时,还需要根据市场变化以及市场经济规律来对其进行适当的经济秩序调整,或者是在有序范围内构建市场经济秩序。无论是哪一种,都离不开经济法的支持。所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的作用是十分突出的,必须要重视经济法。

(二)可以调节并约束经济活动,实现公平公正的竞争

就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后可以发现,在市场经济作用下,人们对于经济利益的追求越来越明显,很多商人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在进行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往往会采用一些较为极端或者是不正当的行为,有些甚至是进行违法活动。面对这样的情况,经济法的出现就是顺势而为的。经济法是法律中的一种,法律所具有的权威性在经济法中也有所体现,当经济法对某一些不正当行为或者是经济活动进行了明确规定,并给予严厉处罚之后,很多商人的经济行为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约束,更多的商人愿意公平、公正地竞争,以正当手段获取经济利益。所以说,经济法对于市场经济活动有着调节以及约束作用,能够促进市场经济健康的发展。

(三)可以约束政府宏观调控行为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为了促使市场经济能稳定发展,政府对其进行了宏观调控,来促使经济获取更多的效益。但是在实际调控过程中,有些时候政府部门的所作所为已经超出了其原有的权限,使得市场经济发展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经济法中的相关条例就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经济法明确规定了政府部门在市场经济中需要扮演的角色,对其插手市场经济的权力进行了限制,这样的情况就使得政府部门可以发挥自己的能力对市场经济进行调控,但是不能超出其调控范围,所以政府部门对市场经济的积极影响日益明显,而政府调控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则逐渐地消散。所以说,经济法对于市场经济中政府部门的角色进行了定位,对其职责范围进行了明确规范,这样更有利于政府部门发挥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

(四)可以对交易自由程度进行约束

我国的市场经济又可以被称为自由经济,之所以说是自由经济,是因为交易过程比较自由。但在我国社会发展日益自由的情况下,市场经济所具有的自由性使其面临着一定的风险,若是不对其加以控制,那么将会产生十分严重的后果。而想要对市场经济自由度进行控制,就必须依靠法律。所以说,经济法的出现是顺应社会发展趋势的。在制定经济法的过程中,对经济自由度进行了明确的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拟定了相关条款,而在法律的约束下,市场经济的自由性被限制,无法过于随意地进行交易,这样有效保证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安全性,为其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可以推动交易过程中信息互动的发展

在市场交易过程中,主要依据的是信息的传递,通过对于经济活动相关的信息进行传递,来加快交易速度,提高交易成功率,进而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由此可以看出,在市场经济交易过程中,信息的互动传递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提高信息互动的效率,对于促进交易成功有着积极的作用。而想要推动信息互动的发展,则离不开经济法的支持。要知道,市场交易并不是单纯个体的行为,所涉及到的范围是十分广泛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促进多方信息能够实现互动,就需要经济法来传递信息。所以说,经济法的存在不仅是可以对市场经济秩序进行维护、对政府角色进行定位,更重要的是可以进行信息传递,实现市场交易信息的互动。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一个国家发展过程中,经济是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之一,而经济基础又决定了一个国家在国际上的地位,所以为了不落后,不挨打,大力发展我国经济发展是非常有必要的。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市场经济体制,此经济体制从目前来说是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按照此经济体制来发展经济可以取得更好的成效,但是若是任由市场经济自由发展下去,那么未来面对的是什么是不得而知的。针对这样的情况,通过法律来对市场经济进行规范约束是势在必行的。为了对市场经济进行规范但不过度限制其发展,我国在制定经济法的过程中对市场经济实际情况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以分析结果为依据制定经济法。所以说,经济法对于市场经济发展来说有着积极的作用,按照经济法开展市场经济活动是必需的。

【参考文献】

[1]邓岚,田梦华.从经济法角度浅析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作用与定位[J].法制与社会,2014(18):98-99.

[2]盛学军,唐军.经济法视域下:权力与权利的博弈均衡——以Uber等互联网打车平台为展开[J].社会科学研究,2016(02):97-103.

[3]编撰经济法典第三研究小组.创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构想——创制基本经济法是编撰经济法典的题中应有之义和浓墨重彩[J].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1):83-89.

[4]高桂林,李帅.责权利效相统一是经济法的总原则——论刘文华教授为代表的人大经济法学派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理论贡献[J].广西社会科学,2013(04):78-82.

市场经济活动篇5

【关键词】市场经济;城市开发;市场经营

1.市场的开发经营需要城市规划提供引导和秩序

亚当•斯密的《国富论》西方经济制度建立的基础,他认为政府的干预是邪恶的,应当让经济主体在自由的环境中经营,以“看不见的手”即价格反映的供求关系达到生产和消费的协调,它奠定了美国自由经济市场,美国经济因没有政府的引导而自由发展,其中无效的资源利用,使得经济萎靡,导致的需求大幅减少,在自由的市场条件下出现了经济危机,以至于使得美国经济萧条。后来实施的罗斯福新政,有着政府的“看的见的手”对市场经济进行干预和引导,才使得经济得以迅猛发展。历史证明,在市场经济制度下,仍然需要政府部门对社会经济进行引导,使得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回顾起历史发展可以看到,在自由的资本市场中,土地的开发者也不能随意的按照自己的意愿或者需要,开发自己的土地。“公共卫生法”在英国1875年通过,这是近代第一个以立法的形式促使政府规划部门对市场经济下的城市土地开发进行干预。传统的城市规划,仅限于对土地的开发控制,而在当下的市场经济情况下,城市规划涉及到了更多的城市魅力,比如吸引市场投资能力、人文环境等各个能够促进市场经济开发运营的一系列有力的优势。

1.1不同的市场经济需要不同的城市规划

以英国1970年代的城市规划为例,在此之前英国的城市规划都是统一规划的,然而对于不同的城市,它自身所处的经济状况不同,还按照统一的标准规划,必然导致城市规划不能满足市场经济下的经济主体的发展需求,所以之前的市场经济城市规划,导致了一大批城市就业岗位萎靡,专业人士流失,政府税收下降,城市环境恶化,城市经济进入恶性循环。工业城市继续衰退,吸引市场投资的能力大幅下降。由此可以看出这样不合理的城市规划,并不能满足市场经济下的城市开发的运营。因此,英国政府在之后,通过了不同的城市规划,一球满足不同城市主题间的需求。利用政府规划部门对其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环境的治理,引导市场经济中的各个主体进行投资活动,形成良好的城市开发运营的良性循环。

1.2市场经济的开发运营需要符合城市规划的完整布局城市规划若只考虑经济发展,而忽视环境、人文、交通、人口等因素,那必然会导致恶性的后果,诸如水资源紧张、能源短缺、废弃物污染、大气环境质量恶化、中心区人口过密、基础设施特别是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滞后等弊端。这一系列问题也必然会现在市场经济的发展,所以城市规划,必然要在规划时考虑这些因素,并加以引导,必须要坚持以灵活性、适应性、可行性等综合情况下使得城市规划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长期的实践指导意义。为市场开发运营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反过来,因市场经济的发展来带动城市规划的布局。

2.市场经济下的城市规划

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国内深化改革的政治行为,各开发区、开发集团与土地批租活动大量兴起使得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标的城市开发经营活动已成为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大规模的城市经济开发活动跟城市的长期规划可能带来一定的危害。因此在在市场经济下,建立合适的城市规划去引导市场的开发经营迫切需要。著名的城市规划家孟福德曾经指出真正影响城市规划的因素是经济变革和深刻的政治,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为了使政府财政丰裕,社会财富的增值,发展中国家的市场经济正面临更深一步的变革,因此城市规划如何能做好引导市场经济的开发经营是政府规划部门需要着重考虑的因素。

在之前的计划经济制度下,政府规划部门对土地的规划是经济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规划协调自上而下的经济投资在空间上的布局。在当下的市场经济制度下,政府规划部门对土地的规划的主要功能是为了主动、积极的给市场自上而下的房地产开发活动提供高效的运营效率以及规则。城市规划引导经济发展的功能的发挥,显然因为经济制度的不同而不同。在混合所有制或者是市场经济所有制经济条件下城市的开发只有一小部门是由政府主导开发,剩余的城市开发经营活动,是由各个开发区吸引外来资金,有各开发集团或者土地商来进行开发经营活动。在城市建设方面,政府规划部门与市场经济活动主体有不同的职能,即城市规划部门,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开发集团和土地商等市场活动主体在此基础上进行市场经营活动,市场经济制度下,政府规划部门和市场经济各个主体共同进行市场经济的开发经营。

结语

城市规划的主要目的就在于通过市场分配达到资源配置的效率(经济可持续性发展);通过政府的资源再分配达到社会公正(社会可持续性);通过市场和政府的机制达到环境资源利用在目前与将来之间取得平衡(环境可持续性)。最终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和谐的发展理念,就是通过城市规划引导市场开发运营,然后在通过市场成功的开发运营来完成城市规划布局。

参考文献:

[1]谭少华,赵万民.论城市规划学科体系[J].城市规划学,2006(5).

[2]王洪谋.市场经济下的城市规划研究[J].特区经济,2008(3).

[3]刘馨.市场经济下城市规划的作用及发展走向[J].现代商业,2011(18).

市场经济活动篇6

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对整个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它影响到人们的道德观念,影响到人们的道德实践,进而也影响到以社会道德实践为基础的学校德育活动。学校德育必须对这一影响到社会生活一切领域的社会变革作出自己应有的应答。我国德育的研究者、学校德育的实际工作者已经意识到自己的使命,并在努力做出一个完满的答案。但是要能够对这一时代提出的课题,做出一个完满的回答,首先必须搞清楚时代给德育提出了怎样的问题,也就是说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给德育提出了怎样的根本性问题。

在德育实践活动中,有人认为既然我们现在搞市场经济,那么德育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就是让学生了解市场经济活动的具体情况,以及与市场经济活动相关的观念。于是他们让学生去看市场,譬如看证券交易。或者让学生自己办市场,让学生在自己所办的市场上叫卖或买商品。笔者并不一般地反对这些活动,学生需要学会在市场经济中生存。但是德育毕竟不是简单地学做生意,或学习市场上的活动,今天的学生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活,但他们是作为“人”在市场上生活。学习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做“人”,这才是德育的任务。

市场经济给我们带来了一些被认为是新鲜的,其实不过是我们重新评价或认识的一些观念。譬如,“竞争”、“效益”、“惜时”、“守信”等等。但是“竞争”、“效益”只是中性词,无法作出直接的价值判断。竞争有正当的与不正当之别,效益也可能是个人的、集团的,而不是个人、集团和社会统一的。以善恶判断为基础的道德教育,不能够以这些中性概念作为进行道德教育的规范性概念。“惜时”、“守信”被视为与市场经济相关的新观念,然而这两种观念可以说中国自古有之。因此它们也不是市场经济特别的要求。可见,如果把市场经济对德育的影响仅仅看作引进几个“新”观念,那么在市场经济与德育的关系上也仍然未得要领。

市场经济也确实给我们德育工作者出了一些两难问题,譬如等价交换,这是市场公平的基础,然而它并不能成为人际交往的普遍原则。又如,市场崇尚竞争,但它不能演变为生活中的弱肉强食。这些两难问题,似乎不能不使我们把经济活动与道德活动加以区别。这似乎又必然地要把市场经济与德育的距离拉远。然而简单地对经济与德育加以区分,对受教育者来说是缺乏说服力的,因为市场今天是他们日常生活的基础,而明天市场又将是他们驰骋的“疆场”。对人来说不可能有两种生活:一种是经济生活,一种是道德生活。把市场经济与德育加以区分的二元分析的方法,于逻辑不通,于实际也不符合。

在市场经济与德育的关系上,肤浅的理解只能造成人们对于它们之间的关系的“若即若离”的感觉。这样德育就无法把握面对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它应肩负的使命。

经济活动既不简单地就是道德活动,它也不是脱离了“人”的、纯粹客观的物质的活动,它是人的实践活动,而且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是最基本的社会实践活动。因此任何一种经济活动,作为人的活动,总蕴涵着人的一定的价值取向。而任何一个历史时期的经济活动,总有一定的社会意识与之相适应,或反映着它的一定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德育的关系,只能从一定的社会经济与一定社会的时代精神的关系上才能获得合理的解释。这就是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德育的关系,或者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德育究竟提出了什么问题,只能从人的社会“实践”来寻求回答。

实践不是一个抽象概念,而是一个历史概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是人类历史活动的一个阶段,因此,对市场经济及其相关的社会生活的理解,本身就应以历史的观点来加以认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认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与这一前提相关的具体事实是:人是物质的、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人与动物的区别,并不仅仅在于人有意识、有精神生活,而在于人与动物的生存虽然有同样的物质生活前提,但是人却生产自己所需要的生活资料。这就是说,物质生活是人类生活的基础,人类的生存需要,如吃、喝、住、繁殖等等是动物也具有的本能,但是人与动物不同的地方就在于,人虽然也是自然造就,但是人没有顺从于自然的安排,而是在自然给定的条件下,人以自己的意志重新安排了自己生活。这才有了人类文明史。

这中间有问题的两个方面:一方面,现实的人是从事活动和进行物质生产的,这一现实的前提不是他们可以任意支配的;另一方面他们又在自然所规定的前提下能动地表现着自己。这就是说人在经济活动中是作为主体积极活动着的,可见人的经济活动本来就与人的精神活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人类活动的最根本的目的,无非就是要取得人对于自然的主体地位,使自身的主体性得以实现。所谓主体性就是人改造世界的本质力量。马克思正确地认识到,物质的、经济的活动与人的主体性发展的关系。他说:“工业的历史和工业已经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打开了的书本,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1]正因为人的活动是有物质前提的,同时这种物质的活动又是人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人在这一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力量,即社会生产力就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

但是社会生产力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脱离了人的纯粹客观的力量,社会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是人,人不仅是肉体的、有体力的,更重要的是:人是有智慧、有情感、有意志的。人在物质实践中,所创造的生产力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人将自己在实践所获得的改造世界的力量物化在生产工具之中,使工具成为自己伸展了的肢体;另一方面是主观世界得到改造的人类的“自我”,即得到精神升华的新人。人在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中,认识了客观世界的规律,这是客体的主体化;人以自己所掌握的客观规律去改造客观世界,这是主体的客体化。所以生产力不是脱离人的纯粹客观的力量,而是人自身在改造世界的物质活动中所获得的力量,同时人又把它运用于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之中。物质生活反映了人,不仅因为社会生产力作为客观的存在,所观照的是人,而且因为生产不是人单纯地与自然进行的交往,而是人在一定生产力的基础上结成了一定的关系所开展的活动。经济活动中的这种人的关系更是人自身的表现。所以马克思、恩格斯说:“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也就怎样。因此,他们是怎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2]既然生产、经济活动是人的积极的自我表现,那么任何一个时代的生产、经济活动,都有与之相应的主体的、积极的精神活动。也就是说有与一定的生产活动相应的主体的积极的精神表现,即一定的经济活动中体现出来的主体精神。一定的经济活动反映了一定的主体精神,一定的经济活动又要求具有一定主体精神的人。我们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无非就是为了发展生产力,生产力发展、经济关系发展与人的发展的一致性,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也体现了一定的人的主体精神,笔者把这一精神称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精神”。既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人的一定的主体精神的体现,那么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也要求具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精神的人,通过德育来塑造具有这种精神的人,这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给现时代的德育提出的根本性的问题。正因为如此,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精神,是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德育关系的关键之所在。

二、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精神

既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要求德育培养具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精神的人,那么我们就必须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精神。

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正确地向我们揭示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经济关系的发展与人的发展的一致性,因此我们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精神,同样需要运用唯物史观来加以认识。

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精神建立在人类自身作为主体发展已达到的成果之上。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表现着自己主体精神的人,不可能是突然产生的,他只能是历史发展的结果。这一历史发展,同时也不是人的抽象的历史发展,而是与一定的生产力、一定的生产关系发展相一致的历史发展。

以生产工具作为标志的生产力的发展、建立在一定生产力水平上的经济和人的发展的一致性是马克思主义的一贯思想。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从生产工具的发展出发,区分两类经济,并对人已取得的发展,区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这一思想后来也进一步贯彻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和《资本论》中。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从既有的历史看,有两类生产工具,即“自然产生的生产工具和由文明创造的生产工具”。“耕地(水等等)可以看作是自然产生的生产工具。”自然产生的生产工具是指自然经济的小生产基础上的生产力水平,文明创造的工具则是指现代大工业基础上的生产力水平。他们认为“在前一种情况下,即在自然产生的生产工具的情况下,各个个人受自然界的支配,在后一种情况下,他们则受劳动产品的支配”。[3]在自然产生的工具的支配下,形成了人与人之间的依赖关系。正是这样一种依赖关系,奴隶主、封建主甚至可以把人降到生产资料之列。即便是获得了人身自由的农民,也受着他们的分散的生产资料的束缚。自然经济条件下,人就是处在这样一种受动的状态中。封建时代西方的宗教伦理和中国以宗法为基础的伦常道德就是这种经济的反映。在文明创造的工具的支配下,人与人之间形成了物的依赖关系,即“每个个人以物的形式占有社会权力”。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形成了人的独立性,形成了“普遍的社会交换关系,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能力的体系”。[4]人与人之间的这种关系,不是由于家庭、部落、地域这些自然的条件形成的,而是人通过物,即商品,并通过市场的现代形态而形成的。这就是说这种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是人自己造就的。人们在市场上通过物来建立相互之间的联系,虽然不免有把自己的命运交给物的危险,但是“物”作为客观的尺度承认了人的自由劳动的权力;人们在人类的抽象劳动决定商品价值的前提下确认了“平等”,尽管这种平等仍然可能掩盖着不平等。从自然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实现了人从受动到主动的转变,个人才能的自由发挥才有可能,尽管个人才能的发挥,仍然要以对生产工具的占有为条件。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条件下自发地发展起来的市场经济,的确创造了巨大的生产力,这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始终强调的。正是在这一历史的物质的前提下,马克思才有可能发现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规律。亚当•斯密提出的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之所以能够发挥作用,并超出“人间智慧或知识”,[5]就在于市场确认了每一个体,都可以以自己的劳动成为市场的主体。“劳动致富”这句话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给予了道德价值的肯定,就在于它反映了市场经济确认的人在劳动中的主体地位。马克思主义认为一定时期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必须以既有的生产力条件为前提。与此相应的作为生产力核心要素的人的发展也要以历史上既有的发展成果为前提。正是因为如此,我们在把市场经济作为人类社会的重要成果继承下来的同时,也要把每一个人在市场经济中所获得的主体地位、主体性继承下来。

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精神体现了人类自觉地创造解放自己的条件的社会主义运动的精神。我们今天所进行的改革,仍然是贯穿于20世纪的社会主义运动的一部分。我们所搞的市场经济名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就表明了这一点。可以这样说,一部人类的发展史就是人类追求自我解放的历史。然而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前,人们不了解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也因为认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条件当时还不具备,因此,这时人类社会是完全自在地运动着的。自从马克思主义诞生之后,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得到正确地揭示,试图把人类社会的发展置于人自觉地控制之下的社会主义运动便诞生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与人的发展的一致性,表明了生产力的发展与人的发展是互为条件的:一方面人的发展、解放需要生产力发展的条件,另一方面只有人的解放才有生产力的大发展。所以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仍然体现着发展生产力、解放所有人这一社会主义运动的基本价值取向。离开了这个前提,市场就会成为一个自发的市场,人就会受自在的运动的支配,生产力便也在盲目地、甚至是矛盾之中发展着。这就必然要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也会阻碍人自身的发展。

我们承认市场经济是最先在资本主义关系中发展起来的,我们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继承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成果,但我们说我们搞的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不同,就在于几百年来市场经济在资本主义的关系下,是自发地发展的,而我们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基于社会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这一规律的认识,是对于社会发展规律的自觉的把握,因此它也就必然包含着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物统治人的扬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人不仅能够自主地支配自己的劳动,而且能作为主体对待自己的劳动产品。因为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确认了个人劳动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虽然个人劳动的社会性的实现,仍然要通过市场交换,但是我们仍然可以自觉地意识到自己所创造的产品的社会意义,而不为其物质的形式所迷惑,走向“商品拜物教”、“金钱拜物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还不能不借助于物来建立人们之间的交往联系,但是既然我们把搞市场经济作为主体自觉的活动,那么我们就应当能够克服物统治人的缺陷,能够克服“商品拜物教”、“金钱拜物教”。在这样的情况下,人就应当不是为了物而活动,而是为了促进社会的发展,充分施展自己的才能而活动。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一些市场经济的经济交往方式,不能成为道德活动的方式,因为在自发运动的市场中人是受物统治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精神作为市场自发性的扬弃,它既确认了个体作为市场活动的主体的积极的方面,同时它又强调是人统治物,而不是物统治人。这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德育,一方面把市场经济肯定了人作为独立活动的主体的积极的方面接受下来,另一方面也要对人对物的受动加以否定。这样我们在思考市场经济与德育关系中遇到的矛盾,便获得了合理的解答。

正是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是整个社会主义运动的一部分,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精神仍然是整个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一部分,但它又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独特阶段上的、具有自己独特性的意识形态。

最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正在发展过程中,那么它就不是完成了的形态。既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人民进行的前无古人的伟大实践,那么它就是一个既改造客观世界也改造主观世界的活动,客观世界的改造不是完成的形态,主观世界的改造也就不是完成的形态。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精神也处在发展过程之中,但是它与发展生产力一致的基本精神是不变的。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精神与当前学校德育相结合的思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精神体现了人,确切地说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自身主观世界改造所获得的新发展。德育是塑造人的活动,德育所应当塑造的人是社会实践,尤其是经济实践活动中所需要的人,所以当前的学校德育应当努力塑造具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精神的人。学校德育面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这样一种现实,就不能不进行相应的改革。既然我们已经认识到市场经济与德育的内在联系,即两者必须统一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精神,那么我们就应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精神出发来思考学校德育的改革。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精神与学校德育传统。在新的社会经济条件下进行学校德育的改革,必然首先面临着如何看待既有的学校德育传统的问题。这里的传统不是指我们民族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留下的德育遗产,而是指新中国建立以来我们的学校业已形成的体系、制度化了的德育。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有人对几十年来形成的学校德育传统发生了怀疑,以为市场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新观念是与已形成学校德育传统的观念完全相抵触的。然而前面我们已经指出,我们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对人类社会既有发展成果的继承,同时也是在马克思主义科学思想指导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历史的超越。这就是说,我们搞的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作为人类社会在数百年发展中所获得的成果,是我们所要继承的,然而我们所要搞的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它是对自发形成的市场经济的超越。我们之所以能够超越,恰恰就是我们已经建立起代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方向的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整个社会主义运动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精神作为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产生的社会意识,也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一部分。既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改革,不是对以往实践的否定,那么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精神的德育就也不是对以往几十年形成的学校德育传统的根本否定。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我们的学校德育传统的确曾经受到过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尽管经过十多年的改革,那些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观念已经被抛弃,但是作为一种思想方法仍然存在于我们的学校德育传统中。这一不适应市场经济的思想方法,就是没有从历史已经确认的具有独立性、具有自觉主体意识的人出发来思考德育问题。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意识本来就应当是与自觉的道德主体统一的。我们所要改革的不是学校德育传统中体现的社会主义思想,而是不能把社会主义思想

市场经济活动范文

市场经济活动篇1 关键词 市场经济及其缺陷 伦理道德 社会边际成本 交易成本 中图分类号:B8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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